毕业生报到、改派办理相关程序
来源:南浔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加入时间:2008-8-1 18:16:13 点击数:
一、毕业生报到办理
  1、提供材料:
  ①人事档案(由学校负责转递)
  ②毕业证书原件
  ③《报到证》原件
  ④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
  ⑤《就业协议书》一份
  2、本市场向接收单位(主管部门)开具《就业介绍信》。
  3、毕业生凭本市场开具的《就业介绍信》到接收单位(主管部门)报到工作。
  4、毕业生凭《就业介绍信》复印件、《户口迁移证》、《户口本》到公安局户籍窗口(区行政服务中心:南浔镇人瑞路601号)落户。
  注:
①若工作单位发生变更(非原协议单位),需提供《解除协议证明》和与新单位签定的《劳动合同》。
②当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,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,来本市场办理档案托管手续。
二、毕业生改派办理
  (一)外地毕业生改派到本区
  1、提供材料:
  ①毕业证书原件
  ②原单位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“同意调整就业意见”
  ③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
  ④本区接收单位意见
  2、开具《调档联系函》。
  3、档案到达后,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。
  (二)本区接收毕业生改派到外地
  1、提供材料:
  ①毕业证书原件
  ②《报到证》原件
  ③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
  ④原《就业协议书》
  ⑤本区原接收单位《同意解除协议意见》
  ⑥外地新接收单位同意接收证明或《劳动合同》
  2、审核后,在原《报到证》上给出“调整就业意见”。
  注:
   改派的时间期限为毕业后一年内。
三、联系方式
 联系电话:0572-3026680
 地址:湖州市南浔镇适园路758号南浔区人力资源市场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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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572-3026680 传真:0572-2725060
E-mail:nxrc@nanxun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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